一是要标准运营管理行为。要借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之机,实在整改收费公路开展中呈现的突出问题,标准收费公路运营管理行为。五部委办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请求,对收费公路根本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开展变革、财政、价钱等部门,对照《通知》提出的六个政策根据逐条进行审核,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并依照七个方面的清理内容进行归类,分别不同状况,提出详细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施行。
二是理顺体制机制。交通运输部规划研讨院副总工程师徐丽通知记者,目前,仅就高速公路而言,其规划事权分属于中央和省(少局部市县也有)交通主管部门;其投融资事权分属厅、局、中央或中央国资委、私人投资者等;其建立时序和收费价钱由省政府发改、财政、物价、交通共同肯定;其日常收费管理则由各种公司、管理局、养护中心担任,同时触及交警和路政两个行政执法部门。纵向看,收费公路的管理权责分散于从中央到中央多级政府;横向看,各种权责在交通、发改、国资、民企、财政、公安之间穿插。这种复杂的权责关系不处理,收费公路的良性开展就难以完成。“因而,理顺我国公路管理体制,明白各级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事权义务,是处理当前收费公路主要问题的根本前提。”徐丽说。
国家行政学院交通管理体制研讨课题组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将高速公路打包成立高速公路公司,使最优秀的资产剥离出交通行业。这种剥离优秀资产的做法,仅看到高速公路收费的行为,无视了其作为公共产品的公益属性。而公路的公益属性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背道而驰,也违犯了收费公路政策的初衷。该课题组以为,应实行交通主管部门监管的公路建立投融资管理体制。
据了解,辽宁省高速公路不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辽宁省交通厅作为高速公路融资主体,统一担任资金的筹集和归还;高速公路管理局(事业法人)作为高速公路的运营主体,不以营利为目的,担任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养护;高等级公路建立局作为厅受权的项目法人单位,担任对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立招标施行监管。辽宁形式大幅降低了公路开展对债务性资金的依赖,其低利润、低负债、良性开展的形式得到各方肯定。有专家倡议,应完善辽宁形式,在全国推行,为构建“两个路网体系”打好根底。
三是完善政策法规。一方面依照五部委办《通知》请求,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中央性法规和标准性文件停止清算,全面处理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顺应实践需求、前后规则不分歧或不衔接、文件过时等问题;另一方面,《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现有法律法规也需求修订完善。应依照两个路网体系的思绪分别对“收费公路”和“非收费公路”的建立资金及养护资金的来源性质、筹措主体,予以补充明白。 |